文登市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
 
 

  为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,2007年5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,给予项目引荐人重点奖励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的号召,迅速行动,引进了一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,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。市政府已按照奖励政策的有关规定,给予了项目引荐人奖励。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,引进更多又大又好的项目,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现将市政府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重申如下:对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(包括土地、厂房、设备)2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,根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,市财政给予到位资金额千分之六至千分之十的奖励;对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,根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,市财政同样给予到位资金额千分之六至千分之十的奖励;对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至2亿元的项目,由项目所在镇(办)、开发区、南海、工业园、埠口港根据当年实际到位资金情况,给予到位资金额千分之五的奖励。

    奖励范围:除房地产以外的其它项目   奖励对象:符合标准的国内外朋友都可以享受此项奖励政策。

    文登市政府大项目推进办公室 电话0631-8462425,0631-8802425   E_mailwdzfzs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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